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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景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城市建成区开展蓝色彩钢棚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实现蓝色彩钢棚增量完全遏制,存量基本消化,长效管控机制基本建立,市容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城市面貌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安排

(一)整治范围

井冈山经开区、各县(市、区)、庐陵新区城市建成区。

(二)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为3月5日至6月15日,万安县、永新县因脱贫攻坚任务可延期至7月底完成,其他县(市、区)必须在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分两阶段:第一阶段(3月20日前),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率先完成3个城中村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推广经验;其他各县(市、区)要积极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力度,为全市顺利开展整治工作开好局。第二阶段(5月31日前),基本完成城区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区主次干道、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内的整治工作,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由属地具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同步实施,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坚持杜绝增量与整治存量相统一。坚持整治工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决杜绝增量,对顶风搭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对存量部分的整治力度,倒排时间表,推进整治工作如期完成。

(三)坚持依法治理与公平公正相兼顾。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明确违章搭建认定标准,规范整治程序;所有违章搭建一经查实,坚决查处,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措施

(一)迅速**清底数。除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外,经开区、各县(市)要迅速组织力量对城市建成区现有违章搭建蓝色彩钢棚进行全面**底排查,通过无人机航拍等方式,认真统计汇总相关情况并建立台账,明确整治目标,限期销账。

(二)依法严厉查处。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认定各类违章搭建,分类施策,依法给予“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处罚;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率先垂范,对参与或包庇违章搭建的单位和公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定期反馈情况。各地整治牵头部门每月要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联系电话:8239930,邮箱:jxjacg@163.)报送治理进展情况,包括既有和新增违章搭建查处情况、拆除宗数和面积、累计进度等指标。(见附件1、附件2)

(四)健全举报机制。健全违章搭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畅通举报途径,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和投诉,要做好举报记录,认真查处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及时反馈举报人。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举报电话:12319;电子邮箱jxjacg@163.。井冈山经开区、各县(市、区)、庐陵新区也要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定期向公众公开举报及处理情况。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动员阶段(3月20日前)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蓝色彩钢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单位、细化进度安排,及时部署。在网站、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动员,争取群众支持。中心城区要示范带头,先行先试,吉州区、庐陵新区要在螺川村、阳明山村、新丰村等地建立专项整治示范点,探索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为其他县(市、区)提供经验借鉴。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6月15日)

各地要集中力量对城区蓝色彩钢棚进行集中整治,责令相关单位和个人限期自行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长效管控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强化重要区域、核心部位和重点路段的巡查防控。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指导和协调,确保各地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6日-6月25日)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整改,切实做到整治活动“无死角、无盲区”,确保整治质量,强化整治效果,建立常态管控机制。在集中整治完成后,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城管、规建等相关单位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整治情况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