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六、组织保障
为加强蓝色彩钢棚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领导,成立市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市规建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是本辖区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整治行动宣传引导、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等工作。市直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共同推动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治责任。开展蓝色彩钢棚专项整治是践行“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城市品位、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抓手。各地、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安排部署,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法规政策的宣讲,使专项整治工作成为各级干部群众的共识;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开展蓝色彩钢棚整治工作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乡面貌改善的重大意义;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对推诿扯皮、整治不力、阻碍执法等问题予以曝光,为专项整治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蓝色彩钢棚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强化人员、资金保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整治;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巡查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共同预防和监管等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措施,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整治效果。
(四)坚持整治标准,确保完成质量。这次整治,要求对城区所有违章蓝色彩钢棚彻底拆除,即使经过合法审批的,也要补偿到位后予以拆除;决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将蓝色彩钢棚改头换面,改色处理以应付检查。
(五)严格督导问责,建立长效机制。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督查,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整治情况纳入年度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整治工作要求,建立定期调度和督查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要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的每周五下午4:00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邮件的形式报送至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曾xx,联系电话:xx,邮箱: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