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鸡场请示报告
城区人民政府:
山门村村民焦德保2006年与村委签订协议承包本村北岭荒山100余亩,承包期为30年。几年来,本人对荒山进行初步治理,种植了核桃、花椒、雪松等树木,使荒山得到了基本绿化。为了进一步提高荒山综合效益。该确定并经村委同意在承包绿化区内西北侧新建一处山地养鸡场,发展养殖业,以此带动种植与养殖业的规模发展。该养鸡场占地面积为30亩,占地类别为山坡荒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打围墙3000余米,建鸡舍2栋,鸡棚2个,办公用房4间,建筑面积计1088平方米,预计总投资50余万元,养鸡总量为1万余只。为此,特向区政府申请占地,望给予审核批准。
特此请示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