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二五规划六则”政府工作计划
8.规范并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提高手语、盲文的信息化水平。建立手语翻译培训、认证、派遣服务制度。
(四)就业。
1.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全面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创业。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超比例安置奖励、社会保险补贴返还、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等国家和地方残疾人就业扶持和促进政策。编制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专产专营和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与服务目录。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就业联动和督导工作。
2.多渠道推进残疾人就业。推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逐步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工程,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和居家就业;落实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政府出资扶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3.加大对残疾人文化创业的扶持力度。建立残疾人文创基地,为残疾人文化创业提供良好的培训和服务平台。加大对残疾人文创产品、成果的推荐和运用,举办残疾人文创产品成果展示和产品交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将好的残疾人文创产品推荐成为政府礼品。举办残疾人艺术周活动,集中展示残疾人的创作成果,激发广大残疾人的创作热情,加强残疾人艺术家的交流与合作。
4.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鼓励各级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每两年举办一次残疾人单项技能竞赛,每四年举办一次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推选和表彰残疾人职业能手,培养残疾人高技能人才。
5.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全面实施《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37号),组织好国家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考试,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加强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建设。规范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十二五”期末建立100家盲人按摩示范店,实现“名称、标识、器具、着装、制度”的“五统一”。
6.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针对性就业服务。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通过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落实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认真遵守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禁止针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维护残疾人公平就业权利。
7.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统一服务对象、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人员标准、统一服务准则”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服务队伍,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发布等支持**,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对县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全面开展持证上岗培训,对乡镇(街道)、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普遍进行就业服务知识普及培训。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建设,实现与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资源共享。
8.稳定农村残疾人就业。依托农村扶贫开发和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大力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和加工业。
(五)扶贫。
1.加大政策扶贫的力度。将农村残疾人纳入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兼顾特性,在资金使用上向残疾人倾斜,扶持10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
2.扶持残疾人脱贫致富。用好市级残疾人专项扶贫贴息资金,提高贷款扶持贫困残疾人户的到位率和扶贫效益。加强对扶持贫困残疾人的能人大户和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开展公司加农户产业化扶贫,扶持100家残疾人种养业基地或帮扶联合体,大力扶持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手工业。为贫困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和项目免费培训残疾人,帮助5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动员城乡基层组织、干部、群众、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