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综合评价管理暂行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5)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和收费清单制度,公示规范、醒目、公示率、准确率均达100%。收费票据开具规范,收费项目、标准准确无误。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标准分为优秀、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次,具体考核工作分两个方面进行:稳定价格目标考核由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组织实施;治乱减负目标考核由区物价局和区发改局牵头组织。
(二)各目标责任单位年度考核由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组成。
日常考核以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价格管理档案和检查档案为依据,日常考核分占全年总分的40%。
半年考核是各目标责任单位每半年对目标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分占全年总分的20%。
年终考核由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对各稳定价格目标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在年底进行,年终考核分占全年总分的40%;治乱减负目标考核由区物价局、区发改局牵头分平时、半年、年终进行相应考核。
(三)凡在年度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达标:
1.因保供稳价措施不力,引起本区域和管理范围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断档脱销,造成价格暴涨的;
2.因价格或乱收费问题,引发群众聚集、群访等恶性事件的;
3.因重大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或乱收费问题被举报并查实的;
4.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或乱收费问题未能及时予以纠正,造成恶劣影响的。
制造业综合评价管理暂行计划责任编辑:陈老师 阅读: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