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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事业发展计划”卫生工作计划

——坚持中西医结合方针,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中医院创建“二级甲等”中医院,8所乡镇卫生院建成重庆市中医药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建成全国中医先进县。引进中药饮片加工设备和技术,建立中药饮片加工厂。协助开展全县中药材基地建设。

——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方便群众、服务优质、经济实惠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龙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示范化社区卫生机构;龙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规范化社区卫生机构;在龙岗、棠香、龙水城区建立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开展惠民平价服务,医疗保健机构中平价病床数占总病床数的20%。

3.4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

——初步建立政府主导,体制完善,职能明确,功能齐全,责权明晰,运转高效,信息畅通,整体联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够熟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整体功能居全市前列。

——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网络,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建立覆盖全县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疫情报告管理网、卫生监测信息网,实现互连互通,资源共享;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建立起规范的传染病门诊,增强发现和诊断传染病的能力;控制霍乱、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和乙型肝炎等的危害,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150/10万以下。

——抓好艾滋病、结核病控制。肺结核患者和可疑肺结核病症状者转诊率达到95%,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治疗督导覆盖率达到95%,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的治愈率达到95%。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8%以上;乙肝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85%。巩固无白喉、脊灰病例报告成果。

——全面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计划”,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98%;

——完善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卫生监督机构延伸到全县所有乡镇,管理到村,卫生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95%,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实行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准入制度,加强行业监管。

3.5妇幼保健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高危妊娠管理率达到10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新法接生率达到98%,高危妊娠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到90%,节育手术并发症率控制在8/万以内。

——全县0—7岁儿童管理率达到9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六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达到90%,五岁以下儿童中度和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5%以内,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4、主要措施

4.1强化政府职能,加大卫生投入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对卫生事业实行宏观调控,加大卫生综合执法力度,实行全行业管理。政府各部门要从保护人民健康利益的高度,把发展卫生事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给予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与配合,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卫生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卫生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全面落实卫生投入政策,保证卫生投入到位。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应随经济的不断发展逐年增加,投入的重点向卫生监督执法、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等公共卫生领域倾斜,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符合卫生规划的卫生建设项目和设备购置每年有计划的纳入财政专项预算;不断完善医疗卫生事业补偿机制,多渠道筹集卫生资源,使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4.2实行宏观调控,整合卫生资源

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合理调整和配置卫生资源,现有卫生资源要逐步向农村和广大群众最需要的方面倾斜,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要严格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积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调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宏观布局和功能定位,达到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目的,构建层次清晰、分工合理、功能明确的卫生服务体系。

4.3深化卫生改革,加快事业发展

继续深化城镇和农村卫生机构改革,探索公立医疗机构和地名卫生院的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民营医院和私立医院,初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并存、互补发展、有序竞争的格局,使不同所有制的医疗机构都能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发挥作用,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继续实行院、站、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推行责、权、利相结合的以任务目标、医技质量、精神文明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改革乡镇卫生院管理运行机制,实行院长竞争上岗,职工全员聘用等制度。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用工制度、分配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充满活力的管理运行机制;构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符合农民意愿的健康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