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计划基本程序
6.公布。在计划确定后,某些必须审批的机关经过上级机关审批后即可以制定机关的行政首长的名义对外公布计划,对外公布后即正式生效。(九)实施程序为了使行政计划得以适时适当地实施,就必须在实施计划时遵守一定的方式和步骤。虽然计划实施的程序没有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中得以明确地反映,但是,为了提高行政计划实施的效力和效率,法律宜明确对计划实施作出规定。计划实施程序设计如下:1.实施前的准备。计划实施之前必须作好计划实施的人力、物力上的准备,包括确定实施机构和人员、实施的监督机构和人员、评价机构、确定实施的合作人员、作好实施的预算等。2.正式实施。一切就绪后,实施机构和人员须以行政计划所确立的对象和内容分阶段、按步骤进行。实施可以采用不同的手段,可以以指导,
的方式进行引导、规劝相对人按计划行事,也可以与相对人签订行政合同,还可以采用强制性措施。
3.实施的监督。计划实施的监督机构和人员必须对实施机构和人员的实施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经常性的监督,以防止实施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计划,从而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可以是定期的也可以是不定期的。4.实施的评价。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评价机构和人员需定时对实施效果及计划本身在实施中反映出来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以利于及时对不合理的计划进行变更和废止。(十)计划的变更和废止程序一项行政计划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合理,制定者事先并非都能准确的预见到,必须在实施后才能得到检验,并且某些计划在制定之初是合理的,但是随着自然环境或社会状况的改变也有可能变为不合理,所以计划的制定机关有必要依据计划实施过程中对计划的评价,适时采取变更和废止措施,以免使不合理的计划影响到国家利益和相对人利益。这种变更和废止也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步骤进行,以体现其合法性。1.提出变更和废止的建议。计划实施中的评价人员根据对计划效果和计划本身合理性的评价,认为该项计划需要变更或废止的应适时向计划制定机关提出变更或废止的建议。建议变更的还要就变更的主要内容作出书面修改方案。2.召开会议。计划的确定一致,行政首长认为评价人员提出的建议合理的可以召开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对计划的变更或废止进行讨论。3.会议表态。在与会人员听了评价人员的建议,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后,行政首长可提请与会人员是否同意变更或废止该项计划进行表态。4.作出决定。行政首长在总结和参考与会人员的观点后作出是否变更或废止行政计划的决定。决定变更的随后就要对需要变更的方方面面作出详细的修改,再由行政首长决定,必要时还可再经会议讨论。5.公布决定。一旦行政首长作出变更或废止该项计划的决定之后,就必须以行政首长的名义在政府公报或其它媒体上公布该项变更或废止的决定。6.善后事宜。根据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一旦作出计划的变更或废止决定,如果其变更或废止的决定给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行政机关必须作出妥善的处理,该赔偿的赔偿,该补偿的补偿,总之,行政机关需要处理好善后事宜,行政计划基本程序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