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计划基本程序
摘要:行政计划基本程序立法模式有:在行政程序法典中规定行政计划程序;制定综合性的行政计划法典;分散规定模式。行政计划基本程序的相关制度有专家参与机制、信息公开机制、计划的监督与评价机制、法律救济机制。在对相关理论进行*研究的同时,也对行政计划的基本程序进行理性的设计。
关键词:行政计划;基本程序;立法模式;相关制度;程序设计
Abstract:Thebasicproceduresofadministrativeplanlegislationincluderegulatingtheadministrativeplanprocessintheadministrativeprocedurecode,establishingtheprehensiveadministrativeplancode,anddecentralizingtheregulationmodel.Therelatedprovisionsofthebasicadministrativeplanproceduresprisethemechanismofparticipationbyexperts,informationdisclosuremechanism,themechanismformonitoringandevaluation,legalreliefmechanism.Inthepaper,thetheoriesconcernedarediscussedandthebasicproceduresoftheadministrativeplanarerationallydesigned.Keywords:administrativeplan;thebasicprocedures;legislationmodel;therelatedsystem;theprogramdesign一、行政计划基本程序立法模式研究(一)在行政程序法典中规定行政计划程序
据目前所知,将行政计划程序纳入正式的行政程序法典的国家只有德国。德国在其1976年的《行政程序法》中专门规定了确定计划程序,并且在其后的《行政程序法》历次修订中,均保留了这一内容。受德国行政程序法的影响,日本1983年的《行政程序法(草案)》、韩国1987年《行政程序法(草案)》中均有行政计划内容的规定。但是,日本在1993年公布的《行政程序法》没有行政计划内容的规定,韩国1996年正式公布的《行政程序法》也没有规定行政计划程序。
国内行政法学者们对行政计划程序是否应纳入行政程序法典也存在较大的争议。如有学者认为:“行政计划是反映行政主体事先安排各项工作的有关活动。它既不是行政立法,也不是行政处分。”“行政计划不是行政法之范畴,而仅是行政学之概念,故不宜作为行政程序法的内容。”①也有学者认为,在我国未来的行政程序法中应当有行政计划的一席之地,至少应确定一些行政计划程序的原则和必经的核心程序,至于行政计划的范围如何确定,可以借鉴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有关经验,先将一些具体的对当事人权益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计划纳入其中。②德国《行政程序法》中对行政计划确定程序规定了几个重要步骤,即听证、裁决、变更和废除,并对这些步骤作了详细规定。我国台湾地区1990年的《行政程序法(草案)》由于受德国的影响对行政计划程序的规定与德国大同小异,只是增加了计划的拟定和拟定计划的公开两项规定。(二)制定综合性的行政计划法典为什么很少有国家和地区以综合性的行政计划法典的模式去规范行政计划程序,原因是:第一,行政计划要规范的内容太过庞杂,包括立法计划、城市开发计划、旅游开发计划、土地开发计划、财政计划、环境计划、科技计划等,并且这些行政计划的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定都无法统一,所以制定综合性的行政计划法典难度过大。第二,行政计划的形式五花八门。据初步统计主要有七种,即:目标;政策,方针;研究,预测,判断,程序;计划,方案;预算;策略,措施。要制定统一的行政计划法典,就必须统一其形式,能否统一,如何统一也是需要解决的难题。第三,行政计划具有适时性、易变性的特点,而统一的法典往往难以适时变动,这可能会妨碍行政计划因时而制、因势而动。(三)分散规定模式这种模式是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所采用的模式。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原本准备采用第一种模式对行政计划程序进行规范,这在其原先制定的行政程序法草案中都有反映,出于种种原因这些国家和地区都在正式的行政程序法典中放弃了行政计划程序的规定,转而采用分散的模式对行政计划程序加以规定。如日本的《城市计划法》、《城市再开发法》、《建筑基准法》中都有关于计划制定和实施方面的程序性规定。我国台湾地区颁布实施的《都市计划法》、《区域计划法》也把行政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程序作为其重要内容加以规范。比起前两种模式,第三种模式有其独特的优势,即行政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程序就具体的计划内容而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也就是此种模式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所青睐的原因。(四)我国将来可能采用的模式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