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两篇
3.严格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对道路、桥涵隧道、容易结冰、团雾多发等事故易发地段的排查和整治,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示警设施,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加强对农村山区道路的安全检查,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4.严格运输安全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00~5:00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全力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
5.严格站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客运站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营运车辆“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管理规定,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查,切实把好出入关。切实加大对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的查堵力度,严禁旅客将违禁物品带上车辆。围绕重点车站,开展春运专项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站场秩序。
6.严格交通安全执法。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要把更多人员力量投放到路面一线,坚持固定站点检查和道路流动巡查相结合,对班线客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和超速“七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常态化的从严整治。
(三)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1.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对有可能影响春运的苗头性事件,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和早解决。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正确果断地进行处置,努力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2.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足够数量的工业盐、麻袋、沙砾、滑链、除雪破冰机械等装备、设备和物资,一旦遇到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确保应急队伍和物资能迅速调拨到位并投入使用。
3.科学实施交通管理。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指挥联勤、资源共享机制,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应急工作。在遇到恶劣天气影响车辆通行时,要采取限速通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等措施,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尽量减少道路封闭。在春运中期,要特别注意加大对农村集镇的交通疏导力量,避免长时间拥堵诱发群体性事件。
(四)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1.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尽最大努力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出行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2.改进购票与候车服务。运输企业要增设临时售票点,延长售票时间,想方设法方便群众购票,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集聚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改善候车条件,方便群众候车。
3.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欺行霸市等非法行为;加强对运输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4.加强信息引导服务。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统筹发挥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及时发布春运政策措施、运力安排、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班次延误等动态信息。气象部门要及时公布恶劣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各通信运营企业要积极配合,免费发送春运公益和应急信息。
(五)加强信息沟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加强舆论宣传。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春运热点问题,努力化解矛盾,大力宣传春运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弘扬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勇于揭露违法违规现象,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单位要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向县春运办报送有关数据和信息。加强信息反馈,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随时报送。
3.搞好工作总结。春运过程中,有关重点单位要根据需要,积极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春运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春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本职责管理范围内进行总结,包括本部门的春运工作总体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作书面总结,于3月16日前报县春运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