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龄十八岁提案民意调查报告
降低法定婚龄到18岁,不仅与世界其它国家相一致,而且在法理上说,也是符合的。按照民法规定,年满18周岁即为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享有完全的民事权利,也就有结婚的权利。
进一步讲,婚齡只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结婚的门槛而已,结婚作为人的一项权利,到了18岁并不是必须要行使的,可以结婚,也可以不结婚。从世界各国包括中国来看,实际的结婚年龄大多在法定婚齡的基础上延迟了7——10年,为25——29岁之间,并不是我们所想当然认为的18岁。因此,降低法定婚齡只是增加了结婚的机率和人口增加的可能性,并不必然导致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失败和人口数量的过快上升。因为经过这么多年的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政策*人心,得到了严格的执行。而且,在高生活成本、高压力下,人们即使有生育的机会未必就有生育的决心和行动。
再者,我国是一个有着早婚早育传统且农村人口众多的国家,而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之一是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齡,否则就是无效婚姻。如果我们站在城市的角度看,现有的法定婚龄修改不修改关系不是很大,反正也不会这么早结婚。但如果站在农村的现实来看,从保护农村的一些弱者来说,显然是有意义的。这也是正视现实之举。因此,过高的婚齡必然会把一部分适婚青年挡在合法婚姻之外。有些人或虚报年龄骗取结婚证,或“未婚同居”不要结婚证。降低法定婚龄到18岁,给他们一张婚姻“通行证”有利于保护社会上事实存在的“无效”或所谓的低龄“事实婚姻”一族的合法权益。
2、 婚龄降至18岁利弊分析
利处:
生理学、社会学和犯罪学都支持降低法定婚龄。从人体生理发展规律来看,女子在14岁、男子在16岁时就已经发育成熟,具有生育的能力,可以过婚姻生活了。但是,根据《婚姻法》现有规定,青少年从性成熟到法定结婚年龄之间有6年的空当。而禁欲生活过长,对身体并无好处,更可能导致**、性压抑、心理扭曲等症状。
另外,目前我国青少年的初次遗精和初潮年龄已提前至11岁到13岁,较以往提前3年到4年,初遗和初潮的出现说明男子开始有性冲动,女性具备生育能力。而我国男女青少年从性成熟到法定婚龄相距太长,由于生理年龄的提前,难以抵御性的**,艾滋病、性病的传播更容易在年轻人中流行。此外,司法统计的数据显示,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其中不少就是**等性犯罪。
再者,降低法定婚龄或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站在城市的角度来看,现有法定婚龄修改不修改,关系都不是很大,因为城市里的青年男女们通常不会早婚。但如果站在农村的现实来看,显然是有意义的。农村女孩一般18岁之前几乎都订婚、已婚、甚至已经有了孩子,只是等到法定年龄一到,到婚姻机关补办登记手续,拿结婚证书。从实际效果来说,法律允许18岁结婚不仅不会影响到计划生育这项国策,反而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有利于优生尤其是优育方面的工作。
弊端:
从心理学、机体机能学的角度来讲,生长到18岁的男孩女孩们,虽然在机体机能上已经成人,具有了却婚生存的基本条件,但生理成熟并不代表心智成熟.结婚是两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对生存形式的挑选,婚姻是责任担当的理性状况,婚姻中还涵盖各自的家人、朋友等,涵盖适合相异的生存习性、处事方式等,需求心智成熟的男性和女性双边来打理;假如机体机能上已经长大成人,但心智不了熟的两私人结了婚,有可能会形成众多冲突和矛盾而造成不幸运福,因此使离异率增加。
假如事业尚未成,思想幼稚,对结婚的定位错误,当面临来自己庭的事实压力时,这些个结婚中的人不一定有有经验去面临和解决,离异有可能就是一个“天然”的最后结果,这无形之中也祸害了下一代,影响社会形态配合得当。将法定婚配岁数降至18岁,有帮助有弊,它本身合乎每私人的机体机能生长规律,解决了一点事实的社会形态问题,不过结婚的福祉和牢稳也是应思索问题的因素,应当以每个个体不一样的实际事情状况客观思索问题。
三、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