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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三)引导劳务输出脱贫。人社、发改、煤炭、工业经济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入区企业招工用工、优先使用榆阳区农村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和劳动力的政策,千方百计促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建立健全由人社部门牵头、扶贫部门确定对象、职业院校负责培训、社会各行业协助就业的培训工作新机制,整合扶贫、人社、教育、农业等各类培训资金,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就业技能培训。对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和进城务工劳动力开展免费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带动一户。加强就业信息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为贫困户创业提供信息支持。

推进创业创新工程,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每笔5-10万元2年期小额贴息贷款,帮助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建立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信息库和创业项目库,实施一对一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促进贫困大学生就业。大力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乡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加大对贫困乡村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力度。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输入地乡镇、办事处要承担相应帮扶责任,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为贫困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提供保障。

(四)实施移民搬迁脱贫。成立榆阳区移民搬迁办公室,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制定全区移民搬迁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组织实施移民搬迁项目。建立联合议事协调机制,成立由区政府移民搬迁工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国土、财政、扶贫、民政、人社、住建、水务、农业、林业、畜牧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移民搬迁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移民搬迁工作。十三五期间完成市级下达移民搬迁任务310人。

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充分运用多规合一试点成果,紧密结合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靠近城镇、靠近园区、靠近中心村和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安置点生产生活用地,因地制宜利用土地开发整治、农林牧副业开发和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加快产业发展,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推进移民搬迁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移民搬迁工作台账和移民搬迁总体规划数据库,提高规划管理的精准性和科学化水平。规划实施中要确保三无户等特困群众优先享受移民搬迁政策,对可以采取货币或分散安置的,积极鼓励消化城镇存量住房,落实好移民搬迁户籍、补助等政策。

积极扶持安置点发展后续产业,有效改善安置点生产生活条件。筹整合相关部门项目资金,配套实施集中安置区水、电、路、讯、学校、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异地有土安置的应配套落实好一定数量的土地和高标准农田,用于安置点农民发展种养殖业,支持搬迁安置点利用贴息政策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对无土安置且家庭有劳动能力的,确保每户都有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扶持集中安置点发展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耕地,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

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2016-2017年完成800户改造任务,实现农村住房困难户有效安置,安居乐业。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加强生态建设脱贫。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防沙治沙、坡耕地综合整治等生态工程,加强贫困乡村生态修复。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让贫困群众在生态保护中获得更多实惠。开展贫困乡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将东南部山区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划。加强封山禁牧,巩固退耕还林花草成果。加大东南部丘陵**区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建设生态农业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教育资助脱贫。大力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建立基础教育扶助机制,按照多口进、一口出的办法,整合财政、扶贫、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慈善协会等各类助学资金,建立贫困学生资助平台。对学前教育阶段贫困户子女保教费、生活费补助标准,在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每生每年补助1100-2200元、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再追加补助750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贫困家庭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杂费,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加大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扶助力度,对贫困户子女就读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生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考入本科院校的贫困户子女,每生补助扶贫助学资金5000元,家庭特别困难的第二年再补助5000元。到2017年,全区在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