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范文模板
报考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须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考生,不进行笔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核后择优录(聘)用。
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且专业对口的考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进行笔试,由各系统的市级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后择优录(聘)用,面试办法由各系统的市级主管部门制定,报名时间及方式请参阅相关公告。
报考工勤岗位的考生先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再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据公共科目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若拟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5的,则该岗位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所有考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方案由各用人单位制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工勤岗位考试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加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200分。
(二)考试内容
公共科目主要测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道德修养、事业单位管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国情、省情、形势与政策等方面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与招考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特点,将招聘岗位按照综合管理类、经济类、农业类、林业类、动物科学类、水利水电类、规划建筑类、交通运输类、环境安全类、地质地矿及测绘类、化工类、机电设备与工程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文史哲学类、法律类、艺术类、艺术设计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医疗技术类、公共卫生类等23个岗位类别归并设置,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各类专业的考试范围,详见《昭通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归类及考试范围》。
工勤岗位的职业技能考试的考试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确定。
昭通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加分政策
1、考试时间:xx年10月28日。
上午9:00-11:00 公共科目
下午14:00-16:00 专业基础知识
2、考试地点: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昭通市内考点进行。
3、笔试加分政策:
(1)对我市优秀运动员,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化体育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昭通市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xx〕89号)文件精神执行。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由市文体局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3)以上政策加分不累计加分,只能选择其中最高一项进行加分。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及聘用审批
(一)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笔试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线为各笔试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为各笔试专业类别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需要面试或职业技能考试的岗位,面试或职业技能考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方能进入以后的招聘程序。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只进行笔试的岗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择优录(聘)用。
2、进行面试的岗位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加试面试后,根据加试面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聘)用。